INFORMATION ﹥ INFORMATION > 財富藝術 > 為什麼畫的價格可以賣的很高? 2014-03-22
問:為什麼畫的價格可以賣的很高?許多人其實心裏特別不能理解,而且有些看不懂,有些還覺得不好看!怎麼會賣出多少多少億的天價呢?說是藝術,音樂也算吧~怎麼就沒有音樂賣這麼高的價錢呢?補充一下~就是想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能理解這些畫的價值~
答:一言以蔽之,一個人購買一件藝術品,無論如何逃脫不出這三個理由:
一,對藝術的誠摯熱愛;
二,看中作品投資的可能性;
三,看中其可用來炫耀等社交屬性。
儘管大部分人堅稱自己購買藝術品的動機是出自毫無功利目的的熱愛,但事實上人們很難說服自己購買一件“一定會貶值”的藝術品。再怎麼否定自己對藝術市場有興趣的收藏家,在聽到自己收藏的藝術家作品又創新高時,也還是會心中竊喜。因為如果對一件作品真正是無欲無求的熱愛,他大可不必斥鉅資購買,只要去博物館欣賞即可。美術作品以其實體價值獨立於戲劇、音樂等表演藝術之外,成為了一種特殊的標的物。
在這裏我就上述三點舉三個例子,來說明為何美術作品——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繪畫和雕塑,為何能夠達到如此“天價”。以及,在“天價”背後的原因。
第一個例子可能最能夠回應題主的困惑,我們仔細一點說。英國的赫德福德侯爵四世——理查·西摩·康威(1800-1870)這個人,我們往好了說,可以稱其為一個紳士——出身高貴,舉止端莊,淡泊名利,樂善好施。往壞了說,就是這人是個敗家子。此人一生盡享榮華富貴,但在自己作為地主的本職工作上並沒有什麼建樹,相反地,他對藝術品收藏的興趣堪稱全家之最。儘管惠靈頓公爵和羅伯特·皮爾爵士都認為他是潛在的托利党首相候選人,但是他卻在35歲的時候離開倫敦,旅居巴黎,在拉斐特大街買下了一棟宅邸,那之後不久,就開始了他輝煌的藝術品收藏生涯。他長期以來信任一位名叫薩繆爾·曼森的藝術經紀人,並給予他極高的自由度——只要是“賞心悅目”的,特別是“精美華貴”的,就統統收入囊中。至於錢,基本不是問題。例如他曾經在信中對曼森說:“親愛的先生……現在,我們已經有了幾張非常好看的穆利羅作品,然而,我並不認為這足夠阻止我再買一張更好的,特別是一張比我們現有的穆利羅更好得多的作品。雖然我希望你能在買到後用電報告知我一聲,但眼下我們已經沒有時間再磨蹭了,只要你覺得價錢合適,就立刻出手買下吧。”(1854年6月27日於巴黎)
在這位侯爵的一生中,他構建了一個風格多樣、品質極高的私人收藏,其中他在法國洛可哥藝術上的收藏品質之高,幾乎可以堪比盧浮宮,在這之中又尤以弗拉格納爾的作品《秋千》為最。他為這些收藏在倫敦建了一個大別墅,並傳給了他的私生子理查·華萊士。在理查·華萊士死後,其遺孀將整個收藏捐給國家,條件為展館內的所有收藏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離開展館。
也就是說,這位爵爺傾其一生,斥鉅資買了一堆自己喜歡的玩意兒——而且恰恰他的審美趣味非常通俗——最後傳給了私生子。搞得家道中落。到頭來就兩個原因:第一,人家有錢,第二,人家願意。用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對於我們這些把錢掰開了使的人,是難以理解他人不計成本地買一些根本沒用的藝術品的。因為對他來說,錢不是問題。我們在看待一件價值一千萬的作品的時候,腦子裏想的是一套八百萬的別墅和兩百萬的跑車。但是這位元爵爺直接跳過這個步驟,就像路邊看到一個石子兒一樣,我瞧著好看,我也夠得著。我就給撿起來放兜裏吧。
第二個例子是中國當代的收藏家劉益謙先生。比起上面那位爵爺,劉益謙在中國收藏界可謂耳熟能詳了。關於劉益謙的發家故事,網上從來不缺。至於這個中有多少是為了他的美術館做宣傳所言,又有多少是內心所想,在此不做深究。只援引他的話來描述這樣一種買畫的心態:“收藏藝術品也是要考慮升值的,否則就不會有收藏。收藏不僅帶來文化的樂趣,還有投資的樂趣。這中間一個是藝術的價值,一個是藝術生值的價值。收藏具有理財的功能。”(吳亞男,《典藏·投資》第62期)
事實上,劉益謙的“但求最貴”收藏口號的確為他帶來了很大收益。他當初花幾百萬買陳逸飛的時候大家都覺得他瘋了,但是現在怎麼樣呢?陳逸飛越來越貴。劉益謙選擇從純資本運作的角度來看待藝術品市場,例如他舉例說他曾經在2000年左右上海派藝術家較為流行的時候購買了一批海派作品,但後來他均以低價出手。其理由是:“我們當時國務院成立了北京畫院和上海畫院,從第一任到第二任,現在特別明顯,上一任王軸北京畫院院長,他們倆價格現在差距也比較大。現在……北京畫院王明明,上海畫院史大偉,這個價格差距五倍到十倍。長時間變成一種邊緣文化。海派文化,民國時期很大名頭的畫家,吳祉生的畫我畫了40萬買的,2009年我把它處理掉賣了17萬。”(新浪收藏:劉益謙:投資藝術品關鍵是找好下家)
也就是說,對於第二類收藏人群,當我們認為一件作品是“天價”時,他仍然斥資購買的動機則是:這件作品還不夠天價,還能更高。既然中間有利潤,那一開始的成本雖然高昂,但是並不是虧本買賣。
第三種動機則是看中購買“天價”藝術品這一行為所帶來的社交價值和宣傳功能。美國收藏家諾頓·西蒙(1907-1993)非常善於通過購買藝術品來為自己創造話題價值。他非常享受於新聞廣播中充斥著:“諾頓·西蒙(這個傻子)剛剛(竟然)花了220萬美元(這麼多錢僅僅為了)買了張倫勃朗的畫!”的聲音——儘管這類新聞本身通常帶有戲謔和調侃有錢人的意味,但它帶來的曝光率是實打實的。
1980年,蘇富比拍賣行告知諾頓·西蒙,15世紀尼德蘭藝術家迪裏克·鮑茨的重要作品《基督復活》將於近期上拍。蘇富比拍賣行估計這件作品的價格大約會在40萬到50萬美元,但倫敦的國家美術館非常看重這件作品,願意為它斥資100萬美元收購。看到其中隱藏的話題價值的諾頓·西蒙一擲千金,以420萬美元的“天價”購得這件作品,在當年的全球藝術品單價排行榜名列第三。而除了價格之外,其購買過程也極盡表演之能事。他派遣自己的夫人偕同其藝術顧問大衛·布林前往倫敦競拍,而自己則聯繫蘇富比拍賣行的銷售專員蒂姆·盧埃林。據大衛·布林回憶說:“在去倫敦之前,西蒙交給我三個密封好的信封,上面寫著碩大的英文字母A、B、C,我問他這是幹什麼用的,他說我們來玩個空城計。他說,他會讓蒂姆在場內暗示我是否繼續競拍。如果西蒙準備繼續出價,正在和西蒙打電話的蒂姆就會把電話聽筒放到自己的左耳上,如果西蒙準備放棄,蒂姆就會把電話挪到右耳。至於我自己,則要在場內一邊競拍,一邊交易擺弄三個信封。當然,其實信封裏空空如也,什麼‘錦囊妙計’也沒有。
(這裏為大家做一個補充說明,在拍賣場上,原則上買家要將代表自己帳戶的號碼牌高高舉起,向拍賣師表明自己有意出價。但很多較有身份的收藏家覺得此舉過於高調跌份,因此更傾向於使用一些反常舉動向拍賣師傳遞資訊,例如推帽子,挑眉毛或者玩弄手杖。而當收藏家本人不願前往現場時,有時會給自己的代理人一個信封,裏面寫著自己能接受的最高價位,供代理人在競拍時打開。)
於是,在我們實際競買時,我就輪流交替展示三個信封,儘管拍賣師知道這是繼續出價的暗示,但關於三個字母各自暗示什麼意思,則是雲山霧罩,一點頭緒也沒有。當人們看到我拆開信封,又推動作品的價格扶搖直上時,大家均被吊足了胃口,非常好奇信封裏到底有什麼。最後,拍賣師一錘定音:‘恭喜諾頓·西蒙美術館成功購得此作!’西蒙就此徹底賺足了眼球。哪怕最後他沒能買到這件作品,那三個信封也足以霸佔第二天藝術報紙的頭條了。”(莎拉·坎貝爾,《Art News》,2010年6月10日)
諾頓·西蒙美術館現為美國最著名的美術館之一。
總而言之,當我們認為一件作品“天價”時,往往是因為我們將自己的價值觀套用到收藏家身上,認為作品本身“不值”這個數額的錢,或者是沒有計算它在作品的審美之外的附加價值。如果我們置身其中,全面考慮的話,其“天價”往往便並非如此“天價”,而大多是有原因的。至於題主所問關於為何音樂就沒有那麼貴,其實是因為我們買音樂的時候通常只是購買音樂的私人播放權。如果要想徹底擁有一件音樂作品,其價格也頗為不菲,美術和音樂作品收藏的比較並非本文重點,在此就不做展開了。
老深鎮油畫藝術
收藏家諾頓·西蒙和他斥資220萬美元購得的倫勃朗作品《一個男孩的肖像》